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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7 04:50 |
最后更新: | 2023-12-17 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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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條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將其固有財產或者他人財產混同于基金財產從事證券投資;
????(二)不公平地對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
????(三)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額持有人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五)侵占、挪用基金財產;
????(六)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七)玩忽職守,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私募股權管理人公司注冊
第十二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員、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以外的其他從業人員應當以所在機構的名義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不得在其他營利性機構兼職,但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前款所稱公開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累計超過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私募股權管理人公司注冊《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3〕10號)廢止
第五十一條 證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決定其他機構托管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機構應當組織專業人員成立托管組,保障被托管的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等業務正常運營
????第八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終止:
????(一)基金合同期限屆滿而未延期;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終止;
????(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在六個月內沒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
????(四)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四條 按照基金合同約定,非公開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管理活動,并在基金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務時對基金財產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證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決定對公募基金管理人實施接管的,應當組織專業人員成立接管組,行使被接管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相關部門的經營管理權
????百條 基金銷售支付機構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的劃付,確?;痄N售結算資金安全、及時劃付私募股權管理人公司注冊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應當忠實、勤勉履職,不得為股東、本人或者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第十五章 附 則
????百五十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募集投資境外證券的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在境內進行證券投資,應當經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具體辦法由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院有關部門規定,報國院批準 為確保新舊規則有序銜接過渡和《辦法》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辦法》施行前已提交辦理的登記、備案和信息變更等業務,協會按照現行規則辦理 章 總 則
條 為規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管理業務,加強對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監督管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及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公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法》、《公》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其他資產管理機構,包括在境內設立的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子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在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登記的專門從事非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機構以及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私募股權管理人公司注冊
????百五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提取、使用風險準備金,并按照要求對特定業務實施特別風險準備金制度 基金管理人未按規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開的,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發生本辦法第五十九條、本條規定事項、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相關部門設置重大變更等可能對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告私募股權管理人公司注冊
????第六十四條 基金份額上市交易規則由證券制定,報國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第六十二條 公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的規定,向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
????基金托管人職責終止的,應當妥善保管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資料,及時辦理基金財產和基金托管業務的移交手續,新基金托管人或者臨時基金托管人應當及時接收
第二章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第八條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并持續符合下列要求:
(一)財務狀況良好,實繳貨幣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等值可自由兌換貨幣,對專門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出資架構清晰、穩定,股東、合伙人和實際控制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普通合伙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相關經驗;
(三)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負責投資管理的**管理人員直接或者間接合計持有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比例的股權或者財產份額;
(四)**管理人員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具備與所任職務相適應的專業勝任能力和符合要求的相關工作經驗;專職員工不少于5人,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內部治理結構健全、風控合規制度和利益沖突防范機制等完善;
(六)有符合要求的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和基金管理業務相關設施;
(七)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和協會規定的其他情形私募股權管理人公司注冊
????第七條 非因基金財產本身承擔的債務,不得對基金財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