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本《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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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18 09:20 |
最后更新: | 2023-12-18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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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本《工作指引》進行自我評價。
(二)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注冊登記。
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寫《企業注冊登記表》(附件1),并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認定機構核對企業注冊信息,在網絡系統上確認激活后,企業可以開展后續申報工作。
(三)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提交材料。
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的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附件2),通過網絡系統提交至認定機構,并向認定機構提交書面材料。
(四)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專家評審
國高新科技企業的認定機構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根據企業主營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所屬技術領域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專家組,對每個企業的評審專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術專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財務專家)。每名技術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技術專家評價表》(附件3),每名財務專家單獨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財務專家評價表》(附件4),專家組長匯總各位專家分數,按分數平均值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家組綜合評價表》(附件5)。具備條件的地區可進行網絡評審。
(五)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認定報備
國家高新科技企業的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國高新科技的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可視情況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提出認定意見,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報送時間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六)申請國高新科技企業公示公告
經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認定時間以公示時間為準,核發證書編號,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企業名單,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加蓋認定機構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公章);有異議的,須以書面形式實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由認定機構核實處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備企業可進行隨機抽查,對存在問題的企業交由認定機構核實情況并提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