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 助游網絡 |
型號: | 無 |
產地: | 全國 |
單價: | 1000.00元/件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福建 廈門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3-12-21 06:11 |
最后更新: | 2023-12-21 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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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網文是很多互聯網公司必備的證件,那么哪些類型的企業需要辦理文網文呢?事代辦下面給大家介紹哪些公司需要辦理文網文:
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是需要辦理《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管理規定:條:為了加強對互聯網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聯網文化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互聯網文化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產品是指通過互聯網生產、傳播和流通的文化產品,主要包括:(一)音像制品;(二)app產品;(三)演出劇(節)目;(四)藝術品;(五)動畫等其他文化產品。第三條: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活動是指提供互聯網文化產品及其服務的活動,主要包括:(一)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制作、復制、進口、批發、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動;(二)將文化產品登載在互聯網上,或者通過互聯網發送到計算機、固定機、移動機、收音機、電視機等用戶端,供上網用戶瀏覽、閱讀、欣賞、使用或者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三)互聯網文化產品的展覽、比賽等活動。第四條: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文化單位,是指經文化行政部門和電信管理機構批準,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適用本規定。第五條: 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應當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弘揚民族文化,傳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質、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進步的思想道德、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豐富人民的精神生活。第六條:文化部負責制定互聯網文化發展與管理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監督管理全國互聯網文化活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實行備案制度;對互聯網文化內容實施監管,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日常管理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進行初審,對本行政區域內申請從事非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單位進行審核,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