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價: | 面議 |
發貨期限: |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天內發貨 |
所在地: | 遼寧 沈陽 |
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發布時間: | 2025-05-09 15:20 |
最后更新: | 2025-05-09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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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異常一般有四種情況
1、年報異常:沒有按時年報(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申報上一年12/31之前成立的公司)
所需材料:
公章、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章、解異常申請表、漏報年度的工商年報、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可以在補報未報年份的年度報告并公示后,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企業所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2、地址異常:(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所需材料:
公章、法人章、營業執照正副本、新地址房本照片和復印件、租賃合同照片、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解除異常申請表。
先變更變更地址,地址審核通過后領新執照。
帶著上述材料去所屬市場監管所件材料,等待審核,審核沒問題大概兩周左右工商異常會解除。
3、未按要求公示:
因未按規定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標記異常的,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的,應當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義務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恢復正常記載狀態。
所需資料: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企業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相關證明材料(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諾)
其他(作出決定異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4、公示信息虛假:
因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標記異常的,企業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企業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查實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所需資料:
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申請表
企業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